我们已经工作三个月了,公司不签合同,也不给我们交保险怎么办?

如题所述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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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30
当然,是要问咯。你这个之前来公司的时候肯定是和你谈过的吧。去问人事或者你的直接上级啊。不要迷迷糊糊的,要搞清楚的。不行,你可以打电话到劳动仲裁机构。追问

我们一直在追问,但是上面说要我们三个月试用期满在签合同,但是现在都快五个月了总是由于各方面原因没有给我们签合同。

追答

呵呵,你看过劳动法吗?或者说,你看过你们公司的规章制度和什么员工手册吗?一般都有明文规定等等。直接找他们啊!或者找劳动机构啊!一般,你中情况,是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一般要补发你2倍工资和补交保险的。具体的,每个地方的都不太一样的。你要去问啊

第2个回答  2011-11-30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公司 没有跟你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可以申请仲裁,得到2倍工资的赔偿。
同时劳动法还规定,公司要为员工缴纳保险。如果公司没有帮你缴纳保险,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公司给你补缴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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