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动手打人,我先动手还手,对方轻伤,这种情况构成正当防卫吗?

如题所述

是否构成正当防卫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一般是构成的。别人先动手打的我,正当防卫者还手造成人家轻伤害,如果是在侵害者行为的当时,针对打不法侵害的人,反击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因此造成打人者轻伤的,成立正当防卫。但是如果对方打人是由于防卫者的挑拨,防卫者不构成正当防卫。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的规定,正当防卫的成立需要符合以下要件:一、危险要件:“我还手”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二、时间要件:“我还手”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三、对象要件:“我还手”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即打人者;四、限度要件:“我还手造成人家轻伤害”不能超越一定限度;五、行为要件:“我还手造成人家轻伤害”,是在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时,所造成损害的行为。此外,法律还规定了特别防卫权,如果“别人先动手打的我”符合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别人先动手打的我,我还手造成人家轻伤害”根据以上要件进行分析,应成立正当防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一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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