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款买房的条件如下:1、年龄为18-60岁的自然人;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和贷款申请期限不得超过70岁;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和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和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5、购买住房的总价为30%以上自筹资金(购买自住住房且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确保支付所购房屋的首付款;6、有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抵押或质押,或者(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作为担保人。(2)贷款买房所需材料: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外国人需要暂住证和户口簿;3、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书2;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4、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5、信用证明:包括学历证明、其他房地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6、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年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章程、财务报表。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