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成立的流程?

如题所述

物业管理小区(大厦)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业主5名以上联名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居民委员会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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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张贴倡议书并60日内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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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筹备组成员名单、进行异议处理,无异议后筹备组成立并开展筹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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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5日内将其掌握的业主列表、地址、联系方式等资料报居民委员会并由居委会交筹备组,筹备组10日内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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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筹备组成立后15日内应做好以下工作:(1)、拟好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确定首次业主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及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3)、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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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筹备组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征求意见,然后进行异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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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筹备小组组织业主自(推)荐并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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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筹备组成立90日内张贴公布候选人简历、业主大会议程、选票格式并书面送达全体业主《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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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开大会选举前落实场地、选票等工具,向居委会递交资料,通知所有投票人,告知居委会、社区、派出所、开发商、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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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开大会、记录选票并审议表决章程、管理规约,点票并宣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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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在3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将有关材料审核同意后报县房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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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房管部门审核批复后,业主委员会备案成功,持备案证明向县gong/an/局申请制章,开展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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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3-01

1、成立业主大会申请书

2、申请筹备业主大会的业主签名表(5%业主签名)

达到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的,专有部分面积占比百分之五以上或者人数占比百分之五以上的业主,可以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的申请

3、业主大会筹备组报名表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前两款规定的报告或者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

4、筹备组成员公示

筹备组由七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业主所占比例不得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其他成员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建设单位、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等派员担任

5、拟定管理规约草案、议事规则草案、选举办法草案

完成后向全体业主议事、公示

6、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

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通过业主自荐或者联名推荐,以及社区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推荐等方式产生

7、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需要提供:个人简历,无犯罪记录证明,物业费结清证明,房产信息、身份证。(各街道要求不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业主代表:

   (一)违章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拒付物业费或者有其他违反临时管理规约、侵害 业主合法权益行为且未改正的;

   (二)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与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人有利害关系的;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担任业主代表的情形的。

8、发布业主大会的召开方式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或者互联网的形式召开。鼓励和引导业主采用互联网形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

  市物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电子投票系统,供物业管理各方免费使用。

8、发布业主大会的召开方式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或者互联网的形式召开。鼓励和引导业主采用互联网形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

  市物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电子投票系统,例如社区芝麻官这一类线上投票用的,供物业管理使用。

9、召开业主大会(投票第五项和第七项)

选举参与规则需满足人数、面积达2/3,通过表决规则需满足人数、面积1/2(双过半)

10、居委会对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初审意见

11、业主委员会成立备案表

可以百度文库搜索成立备案表

12、业委会刻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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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2-03-01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由5至11人组成,具体流程如下:
1、需要和小区物业协商,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2、业主向当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3、筹备组开始拟定业主公约,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
4、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前15日通知全体业主;
5、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第3个回答  2022-03-01
1、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3、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4、筹备组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届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并将结果告知全体业主。
第4个回答  2022-03-01
1、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2、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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