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自缴费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新农合待遇。
以哈尔滨市为例,依据《哈尔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农村居民办理参加新农合手续并足额缴纳下一年度参加新农合费用的,自缴费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新农合待遇。参合人员在门诊和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由新农合基金报销补偿。
参合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线按下列标准执行:在乡镇卫生院住院的,起付线不高于100元;在区、县(市)级医院住院的,起付线不高于300元;在省、市级医院住院的,起付线不高于500元。
扩展资料: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要求规定:
1、各统筹地区应当引导、鼓励参合人员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适当提高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各统筹地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利用中医药治疗的参合人员适当降低起付线和提高报销比例。
2、参合人员在其他省、市或者在未实行即时结报制度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新农合经办机构应当自其提交全部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报销补偿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哈尔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