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本人请假条有什么法律责任

如题所述

劳动者使用假的病假条,是一种不折不扣的欺诈行为,可视为违约。《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一经发现,用人单位可依据单位劳动制度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对劳动者进行处罚,包括批评、扣除工资奖金、开除。

员工伪造病假条的行为公司可以依法开除。劳动者伪造诊断证明和病休假条,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和诚实信用原则,用人单位便因此而获得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在劳动者就医期间,用人单位也不得擅自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阻碍劳动者生病、就医、休假,或者在劳动者规定的医疗期间擅自解除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或者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劳动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假装生病、伪造假条、欺骗用人单位,那么就是违反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的行为,情况恶劣时用人单位不但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利用假的病假条“吃空饷”:

直接购买假医院公章、空白诊断证明,自行制造病假条,情节严重的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医生若开具假诊断证明,不仅违背了医德,还触犯法律,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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