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10万元购房补贴领取条件

如题所述

(一)博士生年纪40岁下列,研究生年纪35周岁以上下列(以审报时具体年纪为标准
(二)本科毕业并得到对应的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具备当地户口。
(三)在本市各种公司或党政机关、机关事业单位、非营利性企业、社团组织等公司单位学生就业的,须与学生就业企业签署1年及以上劳动者(聘请)合同书;在青自己创业的,须注册登记创立公司、非营利性企业、社团组织、公司及其个体户1年及以上,并出任法人代表或个体户责任人。申请人须由公司单位或自主创业实体线按照规定交纳城区企业员工保险总计满12个月。
(四)申请人须于2018年6月6日及之后在青岛市行政部门管辖区内新选购首套房商品住房(以合同书网签备案时间为标准),并合乎青岛现行标准选购商品住房相关现行政策。在其中,选购新创建商品住房的,须进行预售登记并获得不动产登记证明;选购二手商品住房的,须获得房权证登记证书。申请人单身的,所买商品住房须为申请人独立全部;申请人已经结婚的,所买商品住房须为申请人或另一半独立全部,或夫妇一共有。
(五)安家费每个人只可享受一次。对申请人夫妇彼此与此同时具有安家费领取标准的,可各自享受。
申请人需要注意什么?
申请人已选购青岛产权年限型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住房(指导价商品房、经济发展可用住房)及享受过当地引入出色高端人才买房安居补助等购房优惠政策的,不会再享受安家费。已分派租用型人才公寓、公共性租用住房的应撤出后才可申请办理安家费。已享受过在青学生就业硕士研究生住房补助或大学毕业生住房补助的工作人员,合乎安家费领取标准的,可申请办理安家费,已领取的住房补助在安家费中给予扣除。
总结:毕业三年内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三年内的国(境)外高等院校本科学历留学人员等人员可申请青岛住房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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