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手续?

我是外地人,嫁到安徽蚌埠,在蚌埠已经生活了2年了,我的户口因为有些原因暂时不想迁到安徽,我已经结婚2年,已经有孩子了,也有固定的工作,想报驾校,但是驾校的人说要暂住证才能报名,还告诉我去派出所办暂住证的时候不要说是学驾照,不然不给办?我也不知道什么意思,后来找家人去派出所问了,结果真的不给办,我不明白不就是想学个驾照吗。为什么要歧视外地人呢。我想问问有和我一样经历的人帮帮忙,暂住证要怎么样才能办到呢,需要什么手续?

截止2019年2月,暂住证已改为居住证,需要以下手续(此处以副标题中安微省来说明):

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相片,以及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证明材料:

(一)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二)房屋租赁合同、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住宿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材料;

(三)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申领人以及前款所列相关证明材料的出具人,应当对提交或者出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扩展资料

《安徽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法》

第八条   在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培训机构寄宿就学或者培训的人员,分别由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培训机构负责登记;在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的人员,由救助管理站负责登记。负责登记的单位,应当自办理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登记情况报送当地公安派出所。

第九条   用人单位、房屋出租人、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应当自与流动人口建立、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租赁关系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流动人口居住信息报送当地公安派出所。

第十条   公安机关应当主动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提供服务,为流动人口在有关单位集中登记创造条件,拓展流动人口居住信息采集方式,开通电话、传真、短信、网络等申报渠道,方便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和有关单位报送流动人口居住信息。

第十一条   流动人口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满6个月,或者符合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领居住证。

前款所称有合法稳定就业,是指未来可能在居住地就业6个月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是指拥有未来可以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连续就读,是指在居住地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居住地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参考资料来源: 安徽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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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06

按照我国的《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本人相片;

3、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扩展资料

违规处罚

逾期不办理《暂住证》或者暂住期满未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的;责令补办并处以5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离京;

转借、冒用《暂住证》的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伪造、变造或者买卖《暂住证》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并视情节轻重吊销《暂住证》;

单位或者个人容留无《暂住证》的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居住的、责令改正;并按每留住1人处以100元以下罚款;为其提供经营场所的责令改正并按每容留1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对不履行治安责任保证书规定的治安责任的处以警告并可处以月租金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外地来京人员拒绝、阻碍公安人员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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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2-09

按照我国的《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本人相片;

3、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扩展资料:

“暂住证”制度是对于户籍不在本地区的、并且在本地区进行一段时间的工作、学习及生活的外来人口所实行的一项行政制度。

外来人口需在法定期限内收集好相关资料和复印件或原件,持上述材料到指定的行政部门按相关流程申请办理“暂住证”。

当一个人持有了有关部门所发放的“暂住证”,该人就享有了与居民大致相同的医疗服务。

暂住证的用途:

1.考驾照;

2.车辆上牌、过户等;

3.女性生育福利;

4.子女接受计划免疫接种、入学等;

5.当地购房;

6.当地优惠政策等;

参考资料链接:百度百科-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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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12

按照我国的《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本人相片;

3、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扩展资料

办理:

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房主的户口簿和《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的人员,由店方进行住宿登记;对其中应当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公安机关申领《暂住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居住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居住证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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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9-03-29

按照我国的《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本人相片 3,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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