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租房居住,已按照住房租金扣除。年度中间贷款买房,本年是否可以改为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如题所述

2、如何选择判定标准:
  (1)首先要看双方是否都拥有扣除申报资格
  ①月薪达到5千,或者是年薪达到6万;
  ②薪资标准达到以后再判断是否属于首套房贷款;
  (2)如果即达到薪资扣税要求,也都属于彼此的首套房贷,那么各自50%还是由其中一人100%比例扣除都可以选择,夫妻之间协商好即可,如果是两人按照各自50%平分,那么双方都需要填报,在扣除比例选择【是】;
  (3)如果只有一个人满足,那么只能选择符合资格的人100%比例扣除,并由该方选择申报,在扣除比例选择是选择【否】;
也就是说,符合首套房情况下,两人月工资都在5000以上,或者年收入6万以上,一个人申报就选:否,两人各自申报50%就选:是。只有一个人符合就选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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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26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号)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证书还含金量还是比较高的,对就业很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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