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是免税小规模纳税人,自有普通发票。缴纳增值税。假设开具的发票金额为8000元。

接上,请问:1、其利润表的主营业务收入应填多少?2、是否需要计算出增值税,怎样做分录?3、如做分录,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如何填写?4、以前我做帐时,都没有做增值税的凭证。只是在增值税申报表的免税栏填所开具的发票金额8000元。妥否?敬请指导!谢谢!

先说凭证
借:现金 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7766.99
贷: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减免税额233.01

借: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减免税额233.01
贷:补贴收入 233.01
1、主营业务收入填7766.99
2、分录已做
3、收入栏填7766.99,应缴税额233.01 减免税额233.01追问

不好意思,再次打扰您!请问:计入补贴收入,是减少了增值税,不是又增加了所得税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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