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让我去学校帮他打人,我一个人,打了他几巴掌,踹了一脚.然后学校报警了,算寻衅姿势吗?

轻微伤都算不上,会怎么处理? -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本案中,你朋友让你去学校帮他打人,是特定的人,因此,你的行为构成殴打他人,而不是寻衅滋事。
你朋友教唆你打人的行为,构成同案共犯,依法也要承担治安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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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08
小朋友,惹事生非要付出代价的!算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他人,对方可视情节严重和个人意愿追究你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完了和你交朋友,再拿着你的索赔的钱在外边请人XX你 ^.^ ...
采纳,教你一招~追问

严重吗?我朋友已经带伤者去医院了.连轻伤都不算,就是硬说头疼

追答

不想知道良策?^.^

追问

我只想知道严重吗.会怎么样.

追答

整不好入档的,一个污点跟你一辈子~^.^

第2个回答  2011-09-08
看你的年龄,一般没有什么大问题,像你这样的也就是治安处罚,然后给予被大的人赔偿!!~~
第3个回答  2011-09-08
非法插手民间纠纷,殴打他人的,属随意殴打他人,肯定是寻恤滋事行为。
未造成严重后果(1人轻伤或3人轻微伤)可按治安处罚条例第二十六条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应该注意: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第4个回答  2011-09-08
这应该没什么的
第5个回答  2011-09-08
追问

严重吗?口头警告还是拘留?

追答

如果你是学生,根据相关条例,就最多留校察看,以后可以消除。是社会人士的话,视情节可以追究你的相关责任,是可以拘留看管的。但是你放心,你的以上行为只要没有对受害者造成大的损害,问题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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