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5
第一 如果没有证据显示你和同学共谋诈骗,不成立共同犯罪,你也是受害者 你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 如果只有借条上写你做担保人 以房产作为担保,个人认为该约定的抵押担保的情形,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担保时无效的,你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所有你打可放心,如果公安来调查你就配合他们调查就是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9-08
: yyp3210 说的对! 一般程序是你先把借款垫上, 再向借款人追偿。
第3个回答 2011-09-08
一楼张律师所讲的是一般保证责任的情形;法律规定如果没有约定或是约定不明,则视为连带保证,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情况,因你在借条上署名并愿意作为担保人,且未明确是否为一般保证,故你须承担连带债务清偿责任,事后你可向债务人追偿。
第4个回答 2011-09-08
对于你来说 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提出证据 主张该担保合同无效或可撤销(证明你当时基于被骗才签订的保证合同) 根据合同法61与62条规定 尽管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还款期限 但依旧在诉讼时效期内 如你不能证明合同无效 且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 你将承担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