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到新公司,但有了另一家公司更好的OFFER.如果离职会有问题吗?

如题所述

  如果劳动者按照正常的辞职程序辞职的,辞职到期以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这样的离职是没有问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1、如果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员工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员工的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员工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员工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因为按劳动法规定,公司聘用未解除劳务关系人员需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是试用期员工,一般只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手续办理也相对较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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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7-18
我也遇到像你一样的问题。不过我觉得要看自己如何选择,如果现在这家公司待遇、环境、人际等各方面都不错的话,不要轻易离开。毕竟到一个新的环境还需要适应一段时间。但是到新的公司不久,如果没有合约问题,要离开是比较容易的。另一家公司有好的机会也不要轻易放弃,关键是看自己如何权衡。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07-18
基本不会
要看你合同怎么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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