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劳动法 关于离职后培训费赔偿问题

1,我们公司是做教育培训的,签的合同是3年的,现已入职1年,期间参加过3次培训。
2,公司员工参加培训都会要求签培训协议,次培训的费用总计约15000(包括路费住宿),我的培训协议因为人事疏忽只签了第三次培训的协议约5000。
3,在公司带班至今,因用嗓过度,一直没有休息。到医院查出患了声带息肉,医生建议是不适合继续做老师,要声休,少讲话。
综上所述我想了解2个问题
1.我离职了培训费要赔多少?没有签培训协议的培训费用,是否需要我赔偿给公司。
2。我因为为公司工作声带受伤,不能继续从事这个工作,是否需要赔偿培训费给公司。

1\没有签定培训协议的不需要赔!有签定的按照签定协议内容赔付!
2\你为公司工作受伤可以得到公司赔偿!但要出具医院证明!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离职给经济补偿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
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
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
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或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而辞职,也是有经济补偿可以拿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8-22
1,不建议你主动提出辞职,你的情况可能属于工伤。
2,建议你先做个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3,职业病治疗期间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5,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6,按照这种处置,不涉及到赔偿培训费。
7,通常培训费的赔偿按比例操作,3年,那每年1/3。费用谁主张谁举证。
8,请仔细阅读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将来打官司用得到。以下贴几个。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第2个回答  2011-08-22
1、建议先申请职业病鉴定在辞职,摘录一些职业病防治法的内容给您,您可以仔细看看:
第五十条 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第五十一条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2、但职业病归职业病,培训费归培训费,培训费要按培训协议执行,没有签培训协议的部分,要看公司时候能举证,如果无法证明您参加了培训,可能就会因为举证不能,无法得到支持。
第3个回答  2011-08-22
1、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2、如果你与单位只有培训协议而没有签订“服务期”协议,一般是不需要赔偿违约金的。
3、如果你与单位签订的培训协议中约定赔偿金,则仍然需要赔偿。
4、声带受伤可以申请鉴定工伤,但与培训赔偿不是一回事
第4个回答  2011-08-22
1、没有协议约定的培训费用无需赔偿。2、声带受伤主动辞职,仍应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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