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和B是同一个法人代表的两个有限公司,去年A把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使用权人A变更为A、B。
请问:是否可以免征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答案请注明文件依据出处。
没有分割成两块,而是将原土地使用证的使用权人A变更成A、B,同一本土地证书上有A、B两个使用权人。
恳请cxs521999 告诉小妹:从一人变成共有,是否有一半土地已实际上属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需要交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请标明国家有关规定的出处。
是的,原土地证使用权人为A公司,去年变更后,一本土地使用证书(一块土地)上就变成了A、B两个使用权人,A、B双方公司统一口经说只是变更,没有交易。
若交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恳请请zdc3096 告知:法律依据?
营业税 : 第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一)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土地增值税:(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行为主要包括两种: ①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人将房产、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者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 ②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
非常感谢哥哥!请问:如果是关联企业呢?请出示依据。
追答关联企业也要交税,关联企业是针对于所得税而言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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