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有企业重组和集中过程中,如何处理好提高竞争力与防止垄断之间的关系

如题所述

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制止垄断;维护竞争;保护利益。 1、制止垄断:垄断乃中性,干预宜适度反垄断是一种不断地被锤炼和不断地被重新定义的政策:它来源于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对市场制度的信仰,也来源于关于竞争性的市场并不一定是自我维持和自我纠错的假设。 2、维护竞争:竞争是多元和多变的,对竞争的保护宜全面而灵活维护竞争可以说是反垄断法的初衷,但维护什么样的竞争却成了反垄断法永恒的主题。 3、保护利益:效率是前提,非效率是保障,二者之间宜平衡经济利益既是推动竞争的原动力,也是一切竞争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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