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进去要经历的事?进去快一个月了,看守所也没给家属任何通知,想送钱,去了好几次,说必须有犯人填的要物单才行(管教负责放在门卫),可律师会见时已经转达向家里要钱了,怎么回事?急死我了!!难道有时间规定?天津的朋友,谁了解?
那么,这位朋友,请问,是统一的时间规定还是按他进去的日子算(整一个月的时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