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地餐厅和小卖部根据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文件规定是否必须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人在一建筑工地营区内采用活动板房建了约170平米的临时板房,用于经营工地餐厅和小卖部,近日收到了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一份《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办理相关证照,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此前按照项目总包单位的管理制度要求,办理了餐厅工作人员健康证,室内按密度防止了消防器、购置了防鼠防蝇设施设备。请问项目建设工地餐厅和小卖部根据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规定是否必须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用于经营工地餐厅和小卖部是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营业执照所需材料:
1、三张身份证原件(法人、财务负责人、监事)
2、公司名字
3、地址产权证明:房产证复印件/购房合同等
公司注册流程:公司核名-办理营业执照-刻章-国地税备案-银行开基本户-注册完成
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证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经营场所的具体方位图;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若有食品安全技术人员,还需提供技术人员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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