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诸侯的女儿应该怎么称呼

下属应该如何称呼诸侯的女儿

一、家族方面的称谓

对自己的父母称“父亲”、“母亲”。男的自称“男”或“儿”;女的自称“女儿”。

称别人的父亲、母亲谓“令尊”“尊翁”和“令堂”“老堂”;对别人称自己的父亲、母亲谓“家严”“家父”和“家慈”“家母”。

对自己已故的父亲、母亲称“考”和“妣”;对别人称自己已故的父母谓“先严”“先父”“府君”和“先慈”“先母”。

对于后母称“继母”,其他如前。

对自己的祖父母称“祖父”、“祖母”。男的自称“孙”或“孙儿”;女的自称“孙女”。

称别人的祖父、祖母谓“令祖父”和“令祖母”;对别人称自己的祖父、祖母谓“家大父”和“家大母”。

对自己已故的祖父、祖母称“先大父”和“先大母”,或者称“王考”和“王妣”。

对自己的曾祖父母称“曾祖父”、“曾祖母”。男的自称“曾孙”;女的自称“曾孙女”。

称别人的曾祖父、曾祖母谓“令曾祖”和“令曾祖母”;对别人称自己的曾祖父、曾祖母谓“家曾祖”和“家曾祖母”。

对自己曾祖父母的父母称“高祖父”和“高祖母”,男的自称“元(玄)孙”;女的自称“元(玄)孙女”。

对父亲的兄嫂称“伯父”“伯母”,对父亲的弟弟、弟媳称“叔父”“叔母”。男的自称“侄”;女的自称“侄女”。

称别人的伯父母、叔父母谓“令伯” “令叔”“令伯母” “令叔母”;对别人称自己的伯父母、叔父母谓“家伯”“家叔”“家伯母”“家叔母”。

如果伯叔很多,称“几伯”“几叔”“几伯母”“几叔母”。

对父亲的伯父母、叔父母称“伯祖父”“叔祖父”“伯祖母”“叔祖母”,男的自称“侄孙”;女的自称“侄孙女”。

称别人的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同胞兄弟姊妹称“兄”“弟”“姐”“妹”或依排行加加一个“几”字。男女自称同理。对同族的兄弟姊妹称“堂兄”“堂弟”“堂姐”“堂妹”,也称叔伯兄弟姊妹,或依排行加加一个“几”字。男女自称同理。

称别人的“兄”“弟”“姐”“妹” 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兄” “姐”前面加一个“家”字,“弟” “妹” 前面加一个“舍”字。男女自称同理。

对自己的配偶,男称女谓“妻”“妻子”“贤内助”,自称“夫”;女称男谓“夫”“婿”,自称“妻”“妻子”。

称别人的配偶,对男方可称“兄”道“弟”,对女方称“嫂”“嫂夫人”“弟媳”“弟妹”。如果兄弟姊妹较多,前面加一个排行位数。

对自己的子女称“儿”“女儿”,自称“父”或“母”。

称别人的儿子谓“令郎”,女儿谓“令爱”;对别人称自己的儿子谓“小儿”“犬子”,女儿谓“小女”,儿子媳妇谓“儿媳”。

对兄弟的子女称“侄”“侄女”或在前面加一个“贤”字,男的自称“伯”“叔”,女的自称“姑”、如已嫁人则称“姑母”。

称别人兄弟的子女,在“侄”“侄女”的前面加一个“令”字,在自称的前面加一个“愚”字。

对同姓而非同一家族的长者,祖辈,长辈、同辈,均按前面所述相称,写信问候前面要加一个“宗”字,表示是一个宗族。

对过继的父母称“寄父母”“义父母”,男的自称“寄男”,女的自称“寄女”“义女”。对于寄兄弟姊妹的称呼,除“胞”字不能相称外,其他一律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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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04
春秋时期,诸侯的儿子和女儿都称公子,周天子女称王姬。
《公羊传.庄公元年》:“群公子之舍则以卑矣。”何休注:“谓女公子也。”
这段话出自《春秋公羊传》,这是一部专门解释《春秋》的典籍。而春秋战国之分便来自于这本《春秋》
下属应该直接称“公子”或者“女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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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是战国时期才出现的封号,
楼上说的尚魏公主出处是《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原话:田文既死,公叔为相,尚魏公主,而害吴起。 搞清楚,孙子是春秋的,吴起、田文、公叔都是战国的,司马迁只是把他们放在一起写传,吴起尚战国的公主,和春秋的孙子有什么关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9-03
春秋时候不详~战国诸侯女称公主~周天子女依然是王姬~
孙子吴起列传里就有"尚魏公主"的句子~
第3个回答  2011-09-03
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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