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符合我市中招跨区生政策的考生,其毕业回原籍所在区参加升学考试时,与当地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具体政策如下:
具有我市初中学籍满3年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就读初中学校报考,与本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
父母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市居住证,并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初中学校报考,与本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
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就读初中学校报考,与本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
需要注意的是,跨区生政策可能会根据地方性文件或政策的调整而有所变化,请关注当地教育部门的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