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身份证注册公司走账的风险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身份证给别人注册公司的风险有:一、被挂名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的,公司违规或违法时,法定代表人可能因此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二、被挂名为股东的,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未出资、出资后抽逃、出资有瑕疵承担连带责任;三、被挂名为财务负责人的,公司不依法申报和纳税时,有涉税风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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