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警部队立的三等功和优秀士兵退伍后又二次入伍在解放军部队有用吗?

如题所述

一个老参战退役军人回答提问者:能够"在武警部队立的三等功和优秀士兵退伍后、又二次入伍解放军部队的,当然是十分有用的。”但是在目前我们国家处于和平时期的年代,你有可能二次入伍吗?!只有我国发生战争的条件下,中国退役军人二次入伍是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11年修订版)网页链接第五十一条规定: 战时根据需要,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决定征召三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男性公民服现役,可以决定延长公民服现役的期限。

作为一个71年当兵、79年参战的老军人,只有见过1979年初(对越自卫还击战)一次召回退役、转业军人的事情。召回的目的就是为了79年2月的对越自卫还击战,当时属于部队新老兵交替、部队干部大量转业阶段,面临开战在即的,熟练的技术兵种缺乏就是一个现实问题;经过中央军委的批准,参战部队下达了召回炮兵、坦克兵、工兵、通讯兵等技术兵种中已经退役、转业的士兵和干部。

在以后的对越自卫还击战轮战时期、或者90年代后的和平时期不存在召回退役、转业的士兵和干部的。而且我国目前处于和平时期,也就不可能存在类似79年召回已经退役的军人二次入伍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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