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说下事情的经过:今年6月9日我开始请病假(哮喘),有医院的病假条,一直休息到7月18日,准备7月19日回单位工作(假条一直还没交 准备回单位交),但于18日下午接到科长电话让我有时间回单位交接工作,我说我好了可以上班了,但科长坚持让交接工作,并说是领导开会后决定的,我于7月26日晚上去找单位领导,说可以上班了为什么让我交接工作,单位领导就说我病了好好休息,身体最重要,我说已经好了,但是领导始终这么说,后来8月12日中午接到同事从办公室打的电话,说让我收拾下东西,我们科8月15日起要来新人。就是要辞退我也不能这么不明不白吧,单位目前也不说辞退我,就让我休息,不让我上班,也不发工资,我应该怎么办啊,是不是要找劳动仲裁呢,如果我主动辞职是不是就找不了劳动仲裁了,单位最后一次给我发工资是6月4日,病假期间也没发工资,请大家帮帮我,应该怎么办,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补充下:我从06年3月工作到现在了,5年多了,期间单位养老保险发过2年,通过工资形式,其他保险一概没有,并且养老保大概从09年就没再通过工资发过了。劳动合同签过一次(大概是07年签的,好像是2年的,后来再没签过),我是属于政府部门工作的聘用人员,5年多工作加班也不少,从来没发过加班费。问题补充:
麻烦大家回答的详细一点 在这里谢谢大家乐 万分感谢!!告诉我具体应该怎么办呢?
休息期间一直都有请假,不过是打电话请的,有病假条就是没交,打算上班再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