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红这本书的意义是什么呢

如题所述

享誉全球的土耳其作家,帕慕克是六本小说的作者,《我的名字叫红》于一九九八年推出后,已被译成至少二十种语文之多,可算是帕慕克最享盛名的代表作。整部小说以色彩、景物、图画为背景,道出十六世纪鄂图曼帝国的秘辛。透过一位遭到谋杀的画家(镀金师高雅‧埃芬迪),去铺陈各种叙事声音,由死者本身到凶手到周边的各种人物及动植物:姨丈、小孩奥罕、守活寡的莎库儿及追求她的布拉克,或以斯帖、奥斯曼、三位画师(除了橄榄,还有蝴蝶、鹳鸟)、撒旦,乃至马、狗、树、金币、死亡、红色等。帕慕克不断就谋杀事件的历史与社会脉络、个人与国家、艺术与宗教、公共与私人、个别境遇与共同命运,扣紧三本书的插画(尤其针对苏丹特别属意的《庆典之书》及主角正在进行的「一本秘密编纂的书籍」),去「图」显政治、爱情、美学信仰的冲突及其暴力。这部作品与其说是以谋杀与侦探情节为主轴,不如说它是个故事拼图、历史缩影及权力重新被腾写的版面,一再以新色彩、布局、主题、人物去再度建构、理解,让个别叙事者的真相再现方式化入更大的图画展轴的缝隙之中。一方面运用有如电影的「缝合」(suture)技巧,连结情节, 扩充人物心理之发展面向,另一方面则又引爆更多的问题,把叙事体的完整、封闭性予以质疑和解除,以便读者仔细玩味,看出景物在细部铺写(detail)、小节复制(miniature)、背景秘辛揭露、重新誊写的过程里,一再以新的面貌出土。每一位叙事者的故事真实性也因而成为水中明月,不断引发涟漪作用,跟着其它继起的叙事角度而起伏、波动、蜕变、破裂、瓦解。

以「红」这个主色调为例,它充斥了全书的篇幅,由鲜血(王子弑父兄、画师杀同事)到红地毯、红蜡烛、红墨水、红衣裳、红丝纱、远方红船,或红色所象征的热情、真诚,可算得上是既能与各种历史谋杀篡位、情色角逐、剧烈痛楚等联想在一起,但也与个人的死亡、记忆、作画活动,乃至喜悦、自由等情感彼此辐辏。如在一二九页,「我的思想,我面前的事物,我的记忆,我的眼睛,全部,融合在一起,化为恐惧。我分辨不出任何单一颜色,接着,我才明白,所有色彩全变成了红色。我以为是血的,其实是红色的墨水;我以为他手上的是墨水,但那才是我飞溅的鲜血」。不过,到一三八页,色彩则是「眼睛的触摸,聋子的音乐,黑暗吐露的话语」,红色是「炙热、强壮」的象征,与情欲、纯正几乎划上等号,「红」这位叙事者更透过两位画家的对话,问「红」的感觉、意义及气味,视红为对阿拉的狂热信仰,及对伊斯兰艺术的坚定理念(本土艺术超过威尼斯的艺术)之表征,「红」的意义在于「它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们无法向一个看不见的人解释红色」,一如「受撒旦诱惑的人为了否定真主的存在,坚持说我们无法看见真主」(一四○页)。反讽的是,这两位热烈讨论红色的画家却是盲者!在高雅这位镀金师灵魂飘上天际之时,他肉身所染上的血污却引导他迎向阳光、天使,他突然察觉到自由的真谛,「顿时,惊惧狂喜之中我明白了自己就在他身旁。在此同时,我感觉到四周涌入一股无以匹敌的红」。「短短的一瞬间,红色染透了一切。这艳丽的色彩溢满了我和全宇宙」,但是血污的深红也令他在被带到衪面前时「感到羞耻难堪」。

红色是物质与精神兼具,世俗而又神圣的色彩,透过红色,叙事者将一五九○年左右的伊斯兰世界日常生活的细节予以着色、勾勒、再现,每一种色彩就像小说中的人物及其观点一样,也弥漫了红,但大致是血污、热情与孤独,只有在纯正的红加以照亮之下,也就是与真主产生信仰接触之时,才绽放出红色火花。小说是在这两种文本技巧(多元声音彼此交织及红颜料与纯红之对照)之下展开它的历史魔幻情节,成为既富侦探色彩又具文学、政治、宗教、自传、浪漫、流浪、成长,乃至后设小说(metafiction)各种文类的故事拼图。

《我的名字叫红》是文类混杂、多音交响、各种画面不断重迭的故事拼图。「故事」的大画面是以一个历史重要转折场景为其视域中心,也就是十六世纪的帝国与宗教、政治、艺术兴亡史,而这幅画的远近交点(vanishing point)则放在东西文明的桥梁伊斯坦堡,因此可说极具关键地位。一五○一年到一七三六年是萨非王朝统治时期,伊斯兰什叶派为当时的国教,如火如荼地展开对其他教派及其教义的挤压排斥作用。一五一四年鄂图曼苏丹在察地伦击败了萨非王朝的军队,大举掠夺波斯大不里士的宫殿,将精美的细密画、书籍带回伊斯坦堡,于一五二○年至一五六六年缔建鄂图曼文化的黄金时期,将帝国的版图加以扩充,往东西方延伸。继位之苏丹穆拉德三世登基,《我的名字叫红》便是在苏丹三世的任内(1574〜1595),以鄂图曼苏丹在伊斯坦堡下令编纂《技艺之书》、《庆典之书》、《胜利之书》的绘制工作此一历史事件为背景,深入铺陈细密画家奥斯曼大师及他的徒弟(橄榄、蝴蝶、鹳鸟、高雅)的作画工程。

故事一开始是高雅这位镀金师被杀之后,他以尸体的位势,作出自我表白及回溯。但是,小说并不是以侦察凶手为其主轴,反而是从不同的观点一一拼出整个历史的图像,先是高雅的尸体说话,他请读者注意追究他死亡背后所隐藏的「一个骇人阴谋」,因为它「极可能瓦解我们的宗教、传统,以及世界观」(一一页)。死者的记忆其实相当含糊,而且他每一段的叙事长短不一,反而是另一位叙事者,也就是出国十二年浪子回头,刚从东方返回伊斯坦堡的布拉克,提供了较详细且立足于个人成长经历的集体记忆与心理认同戏剧。除此之外,有趣的是:狗、马、树、小孩也都来讲述所见所闻,一幅一幅由远而近,个人与群体、公共与私下彼此交织的史诗图画长轴于焉展开。值得注意的是:众多叙事者中有个小孩,也就是原配丈夫一去不回的莎库儿她的第二个儿子,名字也叫奥罕,据帕慕克在访谈中供称,莎库儿的孤独及她与儿子的关系大致是他本身的亲身经历,兄弟之间的争吵、打斗,他们与母亲的不断妥协、和好,其实颇具自传色彩,这在某一意义上加深了此一小说将历史与个人传记交织的面向。
但是历史与魔幻的面向并不出现于历史、帝王、人物、画师,乃至作者本人的童年往事彼此纠缠而已。年代纪(如布拉克是于一五九一年回到伊斯坦堡)往往与更重要或隐而不彰的事件连结而在无意识中产生其意义,尤其这些画师正在奥斯曼的引领之下,纷纷由边饰、画马、着色、镀金去呈现《庆典之书》的各种面貌。他们是在伊斯兰教派之间对政教偶像、宗教仪式、绘画再现的诠释冲突、族群暴力,乃至伊斯兰面对基督教势力,细密画传统与威尼斯艺术、东方时间与西方时钟(伊丽莎白女王所赠)彼此角力的背景之下展现个人的创意及局限,同时四位画师与师父、同事、宫廷、行政长官之间也充满了矛盾,高雅被谋杀之后,他所遭谋杀的原因,不断在各种叙事声音中呈现出不同的缘由:贪人钱财、同行相嫉、爱情三角、宗教迫害等,似乎莫衷一是,很难下定论。这些历史、文化上无法轻易厘清的冲突、变化、暴力、掠夺及协议,扣紧了公共与私人的大小事件,从内到外,由远而近,或以大型叙事(如布拉克的历史回忆)及其国家转型叙事,或以细节(如奥罕、莎库儿及死者本身的枝节叙事),彼此交会、纹饰、掩盖,构成了各种交互肯定、指涉或质疑的存在。什么是主?何者是客?而真相又如何彰显?这些议题在中古或文艺复兴早期的绘画,尤其一些插图本(illuminated text)中,其实并非日后的空气远近法,以观赏者之主体位置为准所统合的视域及其世界观所能比拟。在伊斯兰的绘画美学中,画与隐藏的世界秩序,赏画者的精神状态及其宗教情操之间,存在着多重神秘的联系,诚如布拉克指出:

趁着每一段寂静,我研究面前的图画,想象画纸上的颜色分别出自热情的橄榄、美丽的蝴蝶与亡故的镀金师之手。我忍不住想学学恩尼须帖对着图画大喊:「撒旦!」或「死亡!」,但恐惧阻止了我。不仅如此,这些插画让我心烦意乱,因为尽管我的恩尼须帖再三坚持,我却实在写不出一则可以配合它们的适当故事。而且,慢慢地,我愈来愈肯定他的死亡与这些图有关,感到焦躁不安。(一六二页)

与死亡、谋杀、失序、焦躁,尤其与故事背后所隐含的线索有密切的关系。
模仿或复写是《我的名字叫红》非常重要的手法。其实不只是画师做插图,重新再现画的意境,人物之间也不断复制彼此,而画师们个别讲述的三个寓言故事,乃至皇室之中的家庭血腥史,都一再复述出人类的宿命。「凶手」在二十三章结束时的告白也许是个脚注,说明这部作品何以会透过绘书之细节复制画师及其心路历程,去铺陈一个大时代的变化及其潜在的多元冲突、转机:

我们两人爱上了同一个女人。他走在我的前方,浑然不觉我的存在,我们穿越伊斯坦堡蜿蜒扭曲的街道,上坡又下坡,如兄弟般行经野狗群聚打架的荒凉巷弄,跨越邪灵徘徊的火灾废墟、天使斜倚圆顶熟睡的清真寺后院。我们沿着对死者灵魂低语的扁柏树,绕过幽魂聚集的积雪墓园,看不见的远方盗匪正在勒杀他们的牺牲者。我们走过数不完的商店、马厩、苦行僧修院、蜡烛工厂、皮革工厂和石墙。随着我们持续前进,我感觉到自己不是在跟踪他,相反地,我其实是在模仿他。(九五页)

踏着古人走过的足迹,穿越荒凉但又熟悉的街道,置身于废墟与圣殿之间,主角们突然发现自己已进入虚实难分难解的叙事魔域。在这种诡异的情境中,历史想象、现实世界、小说情节、艺术再现彼此复制,一再可被重新腾写,此一惊悚体验大概是这部作品最耐人寻味的面向吧。(本文作者为清大外文系教授)(本文由麦田出版社提供)
其它相关阅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7-07-30
一段激荡多舛的爱情,两桩迷雾迭出的命案,伊斯兰宫廷细密画的深入探讨……绚烂的想象,幽默生动的语言,细致的洞察和深沉的哲思,奥尔罕-帕慕克将这一切以小说的形式,共治一炉,炼出了风格鲜明的《我的名字叫红》。

公元一五九一年的伊斯坦布尔,苏丹穆拉德三世统治期间,为了纪念伊斯兰历法纪元一千年,希望出版一本关于自己功绩的图鉴。在图书的绘制出版过程中,一位细密画师惨遭谋杀,引出了一段悬疑推理、紧张复杂的故事。一只狗、一棵树、一枚金币、红色,两具尸体及死亡,甚至凶手本人,在全书五十九章中皆以第一人称的面目出现,他们仿若有生命般,叙述着自己的经历与观察,娓娓地道出每一条蛛丝马迹。其间,奇妙地编织着负责寻找凶手的主人公黑和表妹谢库瑞的爱情,更带给我们关于伊斯兰宫廷细密画全面、深入的知识,形成了《我的名字叫红》一书的最大特点和“风格”。

所谓“风格”,并不只是作品所呈现出来的主题,而是当作者在呈现主题时融入其中的隐秘情感。“……一位画家,当他呈现马匹的狂暴和速度时,并不是描绘自己的狂暴与速度,透过试图创造一匹完美的马,他所揭示的,是自己对这丰沛世界及其创造者的景仰,笔下的斑斓色彩,展现的是对生命的无比热爱……”

帕慕克冷静的不带有任何个人情感色彩的谴辞用字,令人联想到十九世纪法国文学大师福楼拜开创的“纯客观”写作,即排除任何主观抒情成分的写作方式。是的,当一种永恒的价值和普世的真理将被一部作品所揭示,作者就有可能最大限度地克服自己的情感,作者将脱离是非、美丑、善恶的个人立场将纯粹的艺术奉上。正如一位出色的细密画师,临摹前辈大师的画作时,最高深的境界是:看不出临摹者本人的任何痕迹,即克服了下意识带出个人风格的“签名”,哪怕仅仅是细密画中马鼻孔上的一个微小的裂孔。那么,帕慕克在本书中对绘画渊博而细致的知识,以及对细密画艺术的深入挖掘,是否也甚有意味地带出了他本人的风格或着说是“签名”呢?

帕慕克对于“风格”真实意义的诠释是:艺术家的“风格”仅仅是未臻完善的艺术呈现。很简单也很虚无——好一个有意识的“签名”。但,无论如何,在这部融合历史传奇,推理悬疑,美术(细密画艺术)知识和宗教文化的小说引领下,我们将沉醉于一次富有趣味同时载满信息量的异国之旅中,流连忘返。
第2个回答  2007-07-30
中心意思是借细密画形式表现东西方文化的交流与冲突。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