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五星工业区鞋厂做仓库,鞋厂都要求辞职前提前一个月交申请。然后辞职是满薪结算的。我按照程序办,因为他们要招人,一个月到了,我还多做了7天才走。本来月薪是2500的。今天叫我去拿工资,才给了1700元。问财务为什么扣钱也不说,就说钱已经给了,爱怎么样随便。请问怎么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