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公司签得是合作合同,五年后可以自己做,员工身份,想辞职,却不放,请问要怎样才能辞?谢谢

合同规定五年后可以自己以公司的名义做事,现在是员工,每天上班,没有保险,合同有违约金,现在想辞职,可是老板却以违约金提出拒绝,请问我要怎样才能正常辞职啊?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按此规定就可以正常辞职了
  根据上述条款,如果你公司没有为你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或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同是你公司没给交纳社会保险,你就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向公司提出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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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07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按此规定就可以正常辞职了。
第2个回答  2011-09-15
我觉得你的问题,应该依据你们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来确定合同的性质。如果你们签订的合同内容具备了劳动合同的内容,且合同的目的也是提供劳务的话,就按法律规定,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申请。这要请专业人士鉴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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