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单位有工资的误工费需要肇事者赔偿吗

如题所述

关于交通事故中单位工资误工费的赔偿问题,肇事者是否需要承担?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受害人的单位在治疗期间并未减少其正常工资,那么受害人并未实际遭受误工损失,因此,肇事者通常无需赔偿这部分误工费。这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该解释明确指出,误工费的计算基于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误工时间的确定依据受害人在医疗机构的治疗证明,如因伤致残导致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而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其误工费则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据,可参照当地受诉法院所在行业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参考。因此,误工费的赔偿并不是简单地根据是否在单位工作,而是基于实际收入减少的情况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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