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时对于股东的未缴出资需要全部追缴吗

如题所述

我们知道公司如果申请破产的话对于公司的债务问题是要进行清偿的,但是有的股东并没有认缴出资,这样的话就会比较麻烦,影响公司的结算方面问题,那么公司清算前要缴清未认缴的出资吗?
网友咨询:
公司清算时对于股东的未缴出资需要全部追缴吗
律师解答:
公司清算的时候是用实缴出资的,但是股东未出资的金额,可以找股东追缴。目前我国股东出资实行的是认缴出资,而公司清算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所以公司清算后,股东要履行出资的责任。
律师补充:
股东出资违约的处理包括:
1、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2、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3、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二十二条 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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