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学的具体研究方法

如题所述

犯罪心理学常用的具体研究方法:
(一)观察法:观察法是所有科学研究中最根本,最通用的方法。

犯罪心理学也不例外。但在各门学科中形式则有不同。犯罪心理学

研究中的观察法是指有计划、有目的地的可能犯罪人或犯罪人的言

语、表情、动作和行为等外部表现了解他们心理活动的一种方法。
观察法也是由许多更为具体的方法技术所组成的一个方法体系,大

致可分为两类:
1.客观观察法:客观观察法可分为直接观察与间接观察两种。直接

观察是指对可能犯罪人或犯罪人在学习、劳动、交往活动过程中的

观察,或队有精神疾病的违法犯罪者在临床中的观察。这种观察不

易被研究对象所觉察,比较自然,所得材料比较真实,故称自然观

察法;二是个案法,是通过了解某个犯罪者生活史或对其未来的生

活经历进行追踪观察了解,以研究其犯罪心理形成和发展变化过程

的方法。
间接观察有问卷法、谈话法、活动产品分析法等。问卷法是一种通

过填写表格、回答问题等形式来分析、研究对象心理的方法。这种

方法成功的关键是问卷设计的科学性。优点是可以同时在大量的研

究对象中进行,然后对答案进行统计处理或文字总结,从中可发现

研究对象的某些共同的心理特点。缺点是所得材料无法与研究对象

的活动和行为加以对照,所以难以做质量分析。谈话法就是研究者

根据事先确定的研究目的,提出一定的问题,同研究对象进行对话

以了解其心理活动的方法。优点是可以与研究对象谈话不清楚处可

以当时补充提问加以弄清。缺点是对研究对象的心理活动的总结只

能根据他自己的回答作出。所以,这种方法常用但须有其他的方法

配合补充。活动产品分析法是通过研究对象的活动成果(如日记、

书信、作品、文章、劳动产品等)的分析,从中揭示其心理活动的

方法。
2.自我观察法:自我观察法也称内省法,指通过研究对象自己的陈

述来研究其心理活动的方法。
自我观察法也可分为直接观察和间接观察两种。分心研究对象的口

头或书面陈述属于直接观察;分析研究对象的日记、书信、自传、

回忆录等属于间接观察。自我观察是研究对象的主观报告,难免有

不精确、遗漏甚至是歪曲之弊,因此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性方法。
(二)调查法: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调查法是最常用的一种的方

法。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也重视调查法的运用。调查法是指研究者为

研究违法犯罪人的某些心理问题,直接找有关人士去调查,以了解

有关情况并从中揭示其心理特点、原因和规律的方法。调查是为了

获取有关资料,然后进行分析研究,概括出带有规律性的东邪。调

查方式多种多样,如开座谈会、访谈、查阅文件资料和案卷资料,

找违法犯罪人直接面谈等。在分析研究所收集的材料时,一定要客

观,切忌主观片面。
(三)实验法:实验法是研究者有意控制某些条件,促使研究对象

发生一定的心理现象,以研究某些心理活动规律的方法。
1.实验室实验 在实验室条件下,借助某种仪器设备来研究心理活动

的方法。
2.现场试验 在自然情况下控制条件进行实验,对由此发生相应的心

理变化进行分析研究作出结论的方法,所以又称自然实验。这种实

验必须与条件相仿的对照组进行比较,才能判断两种措施,两种方

法孰优孰劣。由于这种方法更接近生活,故实验结果较易推广。
(四)心理测验法 是通过某种测验工具——测验量表——对研究对

象的智力水平和心理特征的个别差异从事量化的方法。
(五)归因法 是探讨犯罪人犯罪行为原因与分析因果关系的方法,

也就是从犯罪行为回溯推论犯罪人犯罪行为原因的方法。
归因法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犯罪心理的归因,即把犯罪心理产生

归结为什么原因‘二是犯罪行为的归因,即根据犯罪人的行为和外

部表现推测其心理原因;三是对犯罪人未来行为的推测,即根据犯

罪人过去的行为表现来预测其今后有关情境中产生什么行为。
在运用归因法是一定注意防止归因偏见。
(六)案例里分析法 就是选择具有研究价值的各类案件,进行心理

分析,从中找出不同犯罪人犯罪心理形成和发展变化的规律,进而

找出犯罪人犯罪心理形成和发展变化规律的方法。这是一种从具体

到抽象,从分析到综合,从特殊到一般的研究犯法。这种方法要得

出有价值的结论,关键在于所选择的案例要有一定的数量和质量。
(七)经验总结法 就是研究者应用心理的原理与总结公安、检查、

法院、罪犯矫治部门的实际工作者与犯罪作斗争及矫治罪犯的丰富

经验,从中得出科学结论的方法。这是犯罪心理学研究的一个重要

研究方法。震中方法简单易行,易推广,但有一定的局限性。
(八)数量统计分析法 是在搜集和处理研究资料是进行定量分析的

方法。犯罪心理学最为一门科学,在研究中需要努力采用定量的方

法。事实上,犯罪人的心理过程、个性心理、心理状态以及犯罪心

理形成和发展变化既有质的特点,又有量的特征。因此,在研究中

,不仅要进行定性分析,还要重视定量分析,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

。定性方法需要定量方法的补充,定量方法必须以定性方法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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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07
  1.以问题为中心,注意采用多种方法研究和探讨课题

  在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中,应该以问题为中心,依据所要研究的课题而选取相应的研究方法,切忌拘泥于一种方法来研究复杂的犯罪心理现象。因为每一种研究方法都有其优点和局限性,仅仅采用某种单一的方法,往往难以做出全面、准确的结论。在一项具体的研究中,综合运用观察、调查、测验、实验等方法,对不同结果进行相互比较,往往可提高研究结果的可靠性。例如,关于电影电视中暴力节目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国外研究者采用了实验室实验、现场实验(在少管所中进行)、调查等方法进行研究,其结果相互补充印证,使我们对这一问题有了较为全面的认识。

  2.注意将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方法相结合

  犯罪心理学前期的研究偏重于定性分析和经验描述,但随着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研究者认为应注重将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结合起来。定性研究是用文字来描述现象,判定某对象实体是否存在,结构如何,各要素之间具有何种联结等,是一种基于经验和直觉之上的研究方法。定性研究缺乏量化,不能对特定事件做出严密的阐释,具有不精确性;定量研究是用数字和量度来描述现象,其关键是通过科学仪器来测量被观察对象的各种数量关系,刻画对象的数量特征一获得事物或现象的清晰、准确、普遍的认识。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各有所长,各有所短(见表1.1),在研究中,应该把两种方式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优势互补。事物本身是质与量的统一体,在进行研究时,当然应该把定性与定量方法结合起来。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的互补融合,也是科学方法自身不断改进和完善的必然趋势。在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中,可以通过各种定性方法如观察法、调查法等对犯罪心理现象进行充分的了解,对其性质意义做出定性分析,然后运用实证方法对定性研究的结果进行量化分析,最终获得较为全面的主客观数据,挖掘出材料的深层含义,揭示出犯罪心理形成和发展变化的内在规律性,以提升犯罪心理学科的研究水平。

  3.用相互作用的理论思路来分析犯罪心理现象

  传统心理学研究中,主要采取了三种理论思路和概念模型,即特征论模型、心理动力模型和情境论模型(王重鸣,1998)。特征论模型只重视人们的个性和智力特征,心理动力模型则主要强调人的“动态心理场”,两者都强调人的自身内在因素决定其行为;情境论模型则不同,主要通过对环境中外部刺激的考察来寻找决定人们行为的主要因素,分析行为反应的一般规律。

  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心理学研究中逐渐形成一种较新的思路,即相互作用心理学,其基本思想集中于行为发生过程中人与环境的多向性交互作用,在这种交互作用中,人和情景是相互依存而非单方面所决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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