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结婚后没有把户口办到一起,现在孩子出世了,户口也现在已经办了.我和老婆是两个城市的人,孩子的户口我把他落在了我老婆的城市,但是户口本上孩子的籍贯仍然写的是我的城市,我想改成我老婆的城市,但是派出所的人不让,说不好改,孩子的籍贯必须跟着父亲.
不是说现在户口随父随母都行?为什么派出所的人不让把孩子的籍贯改成我老婆所在的城市呢?
户口本上面孩子的籍贯要填写孩子出生时爷爷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
而且,每个人的籍贯的标准填法都是按照这种要求填写。
按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规定,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
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
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
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扩展资料:
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户口的载体为户籍(户口簿),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中国的户籍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
当时诸国征战,人口成为最重要的资源,没有之一。
赋税、夫役、兵丁,皆出于人口。人类进入信息时代后,人们自由活动的范围更加广泛、相互交往更加频繁。
户口管理所提供的住户人口基本信息也就日益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社会服务管理、国家行政司法都不可或缺的信息基础。
户口管理也就成为近现代社会最主要的公共信息管理系统,其限制甚至镇压职能将完全褪去,而协调、服务职能不断增强。
因此,户口管理在未来社会不仅不会也不能被削弱,更不可能被“取消”,而只能依法科学地得到稳步强化。
以便为公众生活、群体生产、社会服务、政府行政和国家其他行为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发挥其应有的更广泛、多样、持续的巨大作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户口
户口本上面孩子的籍贯要填写孩子出生时爷爷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而且,每个人的籍贯的标准填法都是按照这种要求填写。
按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规定,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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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
更
多
不可以随意更改籍贯的。
按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规定: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公民登记籍贯后,父母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随之更改。
籍贯又名祖居地或原籍,籍贯一般从父,个别从母系的,是指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 原籍地是原来的籍贯。
北京市规定是连续居住两代就可以改,即爷爷一代搬来北京,孙子可以些北京市为自己籍贯,需要婴儿母亲填个放弃原籍贯的表格。
拓展资料:
籍贯,是祖居地或原籍。 详细指的是祖籍地,是一个家族族群的某一时期的某一位祖先的长久居住地 ,详细指的是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
一些已经离开了祖先的出生地或已经离开了家乡的人,他们的后代,仍然追溯祖先的出生地或祖先的家乡(即祖籍)来作为自己籍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