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男方因病去世后,遗产如何分配?

夫妻生活19年,生有一儿18岁,一女7岁,男方父母健在。最近男方因病去世,留有一处房产在男方名下;现金存折等若干,但都在女方名下(因男方文化低,不识字,工资等收益都由妻子打理)。请问遗产如何分配?

(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2)夫妻死亡一方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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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首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的话依照遗嘱执行继承,没有遗嘱,属于死者名下财产住房的份额,死者配偶和死者父母平均分配继承,需要双方一起到公证处,办理选取配偶一人继承,其余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死者配偶凭公证书和死者死亡证明、婚姻证明、房产证,到房管办理继承过户。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死亡后,其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并不是全部归另一方所有,而是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剩余的个人财产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配偶、子女、父母对死者遗产同时有第一继承权。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还健在的时候,作为死者父母也不会直接要求分割死者的遗产,但严格来说,死者遗产中有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分割遗产之前,就应当先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划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2个回答  2017-01-25

男方的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其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应该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4
根据贵家的情况看,应该是没有遗嘱,那么房产和现金存折平均分为两份,一份是妻子的,另一份才是丈夫的遗产。丈夫的遗产可以五人商议分配,但必须照顾女儿;如果按照法律,也就是前面三个人所说的,女儿需要多分得遗产,如果儿子没有劳动能力不能自理也应多分得一些遗产,倘若丈夫的父母也丧失了劳动能力的话也应多分得,但是如果儿子、丈夫的父母没有丧失劳动自理能力的话,丈夫的遗产(即房产和现金存折的一半)多分给女儿一些,其余的则可平均分配。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3-04
假如逝者留有遗嘱,应按遗嘱执行,假如没有留下遗嘱,那么按继承法,遗产应该这样分割:房产的一半属于逝者的妻子,另一半由逝者的妻子与子女均分。至于钱财等,也应以同样方式分割。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都健在的情况下,逝者的父母没有资格参与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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