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违反了保密义务,但是公司没有与其签订过任何劳动合同,公司可以追究其责任吗

业务员违反了保密义务,但是公司没有与其签订过任何劳动合同,公司可以追究其责任吗

  业务员违反了保密义务,但是公司没有与其签订过任何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并依法支付保密费,用人单位不能追求劳动者责任,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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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21
如果公司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又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的,那么劳动者可以反映到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请双倍工资赔偿,而且保密协议不成立。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10-20
按道理来说是可以,能证明他是你们公司员工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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