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留所服刑期间遭到其他犯人殴打,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可向管教反映,争取监管人员的介入解决,若殴打情节严重,可控告相应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分析
打架属于故意伤害,通常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情节轻微只会受到罚款或拘留的处罚,情节严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两层含义:其一,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是违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医疗行为,不能构成本罪;其二,必须使他人的身体健康受到损害,包括人身组织的损害和身体器官正常机能的损害两个方面;损害的程度可以分为轻伤、重伤、致人死亡三个层次。实践中,对于伤害结果的鉴定,应以伤害当时的伤势同治疗后的结果相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考量,同时也应兼顾受伤部位同被害人职业的关系等因素。本罪主体方面,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分为两种情况: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应负刑事责任;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已满十四周岁的人就应负刑事责任。实践中查明行为人主观故意的内容对区分本罪与故意杀人罪有决定性意义。如果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对他人是死是伤均是持放任态度,应当根据行为人使用的手段和工具、打击的部位是不是致命等因素综合考查,以确定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剥夺他人生命还是损害他人健康。
法律依据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七十条 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予以警告;情节较重的,予以记过;情节严重的,予以禁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聚众哄闹,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二)辱骂或者殴打民警的;(三)欺压其他罪犯的;(四)盗窃、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五)有劳动能力拒不参加劳动或者消极怠工,经教育不改的;(六)以自伤、自残手段逃避劳动的;(七)在生产劳动中故意违反操作规程,或者有意损坏生产工具的;(八)有违反看守所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的。对罪犯的记过、禁闭由管教民警提出意见,报看守所领导批准。禁闭时间为五至十日,禁闭期间暂停会见、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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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2-06
可向管教反映,争取监管人员的介入解决,若殴打情节严重,可控告相应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予以警告;情节较重的,予以记过;情节严重的,予以禁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第(四)项中明确有“盗窃、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
第2个回答  2015-08-03
看守所在押人员出现病灶的,会立即通知监所内值班狱医给予救治,如监所内无条件救治的,在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后,可在布控警力的条件下出所就医。医药费用由患病在押人员个人担负。如系被殴打所致,可向驻所检察官反映,对当事人采取问责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7-29
要求警方介入
第4个回答  2015-07-29
给他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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