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于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宪法,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国家监察工作的要求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国家监察工作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权责对等,严格监督;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国家监察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问责,严厉惩治腐败;深化改革、健全法治,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加强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2017年6月23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该法律草案进行了审议。
2017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公开征求各界意见。
2018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发布。
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扩展资料
第一条 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
第三条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第四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18年两会通过后即颁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1997年5月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并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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