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机构工作日上班时间是周一——周五。上午9点—12点;下午14点—17点。工作日内社保机构各部门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业务。双休日、节假日放假,放假期间有人在岗值班,处理紧急情况。
养老保险业务办理程序 :
单位办理:
一、新参单位 ( 包括个体工商户 ) 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注册登记参保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和办理程序。
所需资料:
( 1 )用人单位 ( 包括个体工商户 ) 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 2 )工伤保险费率审批表 ( 用人单位按隶属关系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 ;
( 3 )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 灵活就业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 ;
( 4 )本人一张一寸照片;
办理程序: 新参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请携带以上资料直接到服务大厅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柜台填写《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登记表》、《社会保险缴费个人登记表》 , 加盖公章后办理参保手续。 服务承诺:业务申报服务承诺。
接待受理、审核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凡业务资料手续齐全的,当日办结,因资料手续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二次办结。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服务承诺 。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及时办理,手续齐全,即时办结。 续保服务承诺 。
积极向中断参保人员宣传政策,动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手续齐全,即到即办。 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社保局办理的业务:
一、对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进行核定和传递;
二、负责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情况的记录工作;
三、对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进行审核和兑付;
四、负责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稽核工作;
五、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日常管理和保值增值工作。
六、 负责各类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归档工作;
七、 负责日常事务的组织协调、催办督办工作;
八、 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及时处理来信来访案件;
九、做好全局的宣传、信息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