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骨料的堆积密度需要标准范围吗,有水利标准的要求吗。

如题所述

粒径4.75 mm以下的骨料称为细骨料,俗称砂。砂按产源分为天然砂、人工砂两类。天然砂是由自然风化、水流搬运和分选、堆积形成的、粒径小于4.75 mm的岩石颗粒,但不包括软质岩、风化岩石的颗粒。天然砂包括河砂、湖砂、山砂和淡化海砂。人工砂是经除土处理的机制砂、混合砂的统称。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2001》对细骨料(人工砂、天然砂)的品质要求:   1细骨料应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人工砂的细度模数且在2.4~2.8范围内,天然砂的细度模数宜在2.2~3.0范围内。使用山砂、粗砂、应采取相应的试验论证。   2细骨料在开采过程中应定期或按一定开采的数量进行碱活性检验,有潜在危害时期,应采取相应措施,并经专门试验论证。   3细骨料的含水率应保持稳定,人工砂饱和面干的含水率不宜超过6%,必要时应采取加速脱水措施。
来源【破碎磨粉知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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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8-04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范中混凝土细骨料质量指标要求,细骨料堆积密度要大于1.50g/c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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