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网】交通事故,不认可责任划分比例怎么办

【好律师网】我婆婆昨天晚上骑电动车去学校接孩子,电动车走在机动车道上,我婆婆的车走在前面,一辆小汽车从后面超过的时候刮倒了我婆婆的车,经送医检查发现锁骨骨折了。现在交通部门事故划分认定我们有70%的责任,对方只有30%的责任,对方车辆有点小刮花。我们觉得我方受伤了,责任划分的不合理,目前我方需要住院动手术,但是对方不肯出赔偿金。

如果你认为交通事故出交警出具的责任事故划分比例,对此不认可,你可以对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比例划分进行复议,复议机关是他的上级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政府,也可以直接向交警队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案件诉讼,案件诉讼费是50元每件,无论是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都需要提供证据说明理由,当场有监控的可以调取监控,用于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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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26
事故认定书下方有写收到认定书后可以在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如果复核的时间过了,那就通过诉讼,在诉讼的时候重新认定责任,但法院一般不改责任,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事故认定责任不当。
第2个回答  2019-06-26
这个最好找相关部门咨询,我在这只能提供参考:(只是交强这块)
这种情况适用于多辆机动车互碰,一方全责、多方无责(次责)的情况。如果所有无责方的总损失小于全责方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时,可简化计算如下:所有无责方视为一个整体,在各自交强险无责任分项赔偿限额内,对全责方损失按平均分摊的方式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全责方对各无责方在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无责方之间不再互相赔偿。
例:A、B、C三车互碰造成三方车损,c车全责(损失3000元),B车无责(损失600元),A车无责(损失800元),则赔付结果为:C车交强险赔付B车600元,赔付A车800元,B车、A车交强险分别赔付C车:400元
第3个回答  2019-06-27
首先,是否受伤和受伤严重程度与事故责任无关,责任认定的标准是违法行为和事故发生之间的必然因果关系。另外,事故认定有一定的主管性,此次事故你婆婆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都可以,关键看交警如何认定双方之间的必然性。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肯定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但是你可以提请认定,对方在超车时未能保持安全横向距离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其次,对于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责任认定书3日内向其上级公安交警部门申诉。超过申诉期限或者申诉不成功的,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车主,要求其承担你们认为的责任和赔偿,同时提交证据要求法院不采信交警的责任认定。
最后,赔偿金一般要在手术出院后,再按照损失总额和责任比例来赔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06-27
责任认定没有问题!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判定来看,交通违法行为+主动避让,是事故责任判定原则,你婆婆的违法行为主导了事故的发生,至少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所以这个责任判定没有问题。
对于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造成了对方机动车的损失,应该也是赔偿的重点。
事故中的赔偿金、救助垫付,可以由相关的事故救济保险来执行,与事故的当事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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