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买工伤保险,现在工伤,公司为什么带我去进行司法伤残鉴定,而不去进行劳动能力

2011年12月30日,我进公司才做了17天,公司还没来得及给我买工伤保险,我就出了工伤,左手中指被压伤,到医院治疗后,现在中指末节缺失,中节骨头有损伤,在2个月后公司做了资料带我去进行伤残鉴定,我想问的是:公司为什么带我去市里做司法伤残鉴定,而不是去劳动部门做劳动能力鉴定?两种鉴定的结果有什么不一样吗?理赔是不是一样???谢谢

员工受伤是否为工伤,必须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进行认定,否则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工伤。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一般情况下,企业不会主动帮助员工进行工伤认定,也就不会进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了。因为一旦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等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就得自掏腰包支付停工留薪工资、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造成伤残的,还得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还得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而用人单位通过进行司法鉴定,肯定是想避开工伤程序,按照雇主责任进行赔偿。而依据侵权责任法关于特殊主体的归责,雇主因工作造成自身损害的,依据双方过错承担责任,可能就不是全赔了。现在一些单位可能为员工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可能还存在用人单位可以去报销的问题。当然,工伤程序和人身伤害赔偿程序不一样,赔偿范围和赔偿基数也不一样,一般而言,普通劳动者通过人身伤害赔偿能得到的金额是要小于工伤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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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29
1、没买工伤保险,现在工伤,用人单位应带你去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的,而不是司法鉴定,因为司法鉴定伤残的要求比工伤高很多的。你可以自已去申请工伤认定的。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06
您好,工伤保险全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缴纳。单位带您到市里做司法鉴定,很可能是按照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支付您赔偿金,如果是工伤,应该到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然后按照工伤的标准支付赔偿金。二者的赔偿标准不同。建议您和单位协商按照工伤标准支付赔偿金,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3-09
1、应该要去劳动部门做劳动能力鉴定。司法伤残鉴定的标准要严于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肯定高于司法鉴定。
3、如果照司法鉴定赔偿你得到的赔偿会少一些。
4、中指末节缺失,中节骨头损伤的话工伤9级,司法伤残鉴定10级。
第4个回答  2015-09-14
首先,你应当在受伤之后一年之内,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否则过期作废。
其次,司法鉴定只能私下协商赔偿使用,劳动仲裁或诉讼,只认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而不认可司法鉴定。
再次,司法鉴定适用的鉴定标准,应适用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而不是人身损害或交通事故的鉴定标准。
最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是以工伤认定为前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未进行工伤认定的案件,是不予受理鉴定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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