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党员违纪,纪委可以管吗

如果纪委和监察局不是合署办公呢

非党员违纪,纪委不管的。

违纪是指违反党的纪律,党纪严与法律,非党员不存在违纪问题。非党员涉嫌违法,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或监察机构(对公务员)立案。

纪委,又称纪检委,是“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简称( commission for discipline inspection)。属于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不属于政府部门。中央纪委是纪律检查部门,不隶属于任何部门,但服从中共中央委员会领导。

扩展资料:

纪委工作职责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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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08
  可以管。

  纪委有个监察局,对于非党员违纪行为给予“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的种类有六种,从轻到重依次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1.警告:
  有提醒注意、不致再犯的意思,属于申诫处分。它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由处分机关选择适用。警告一般适用于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是行政处分中最轻的一种。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国家公务员受警告处分期间,可以晋升工资档次,但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

  2.记过、记大过:
  这是两种程度有所区别的行政处分。一般来说,记过、记大过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违反了行政法的规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给予警告处分过轻,给予降级处分过重的情况。

  3.降级:
  作为一种行政处分,降级的含义是降低公务员的职务级别。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级别分为十五级:一级为国务院总理;二至三级为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三至四级为部级正职、省级正职;四至五级为部级副职、省级副职;五至七级为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六至八级为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七至十级为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八至十一级为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九至十二级为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为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四级为科员;十至十五级为办事员。给予降级的行政处分就是由原来的职务级别往下降,如由局级,降为处级;由处级降为科级等,同时,对公务员工资中的级别工资也要予以相应地降低。国家公务员实行职级工资制,工资主要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构成。降级也要降低工资中的级别工资。受降级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也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4.撤职:
  国家公务员的行政违法行为,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不适合继续担任行政职务的,可以给予撤职处分。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级别和职务工资。受撤职处分期间,不得晋升工资和级别,并不能晋升工资档次。

  5.开除:
  开除是指受处分人不适合继续在国家机关工作,国家机关取消其公务员资格令其离开的处分形式。开除是最严厉的一种处分,适用于公务员犯有违法行为,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失,丧失了国家公务员的资格的情况。开除的行政处分不能解除。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给予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依法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决定;其中给予开除处分的,应当报上级机关备案。县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开除国家公务员,必须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国家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行政处分,分别在半年至两年内由原处理机关解除行政处分。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国家公务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提前解除行政处分。解除行政处分后,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不再受行政处分的影响。行政处分决定和解除行政处分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追问

如果纪委和监察局不是合署办公呢

追答

纪委和监察局目前都是合暑办公。如果不合暑办公处理结果也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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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2-12

不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三章 监察范围和管辖 第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扩展资料:

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有犯罪事实

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1.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

2.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

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立案



第3个回答  2024-01-09
不能,但是如果有职务违法,监察委员会(简称监委)会管。监委和纪委是合署办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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