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抢劫被抓进看守所,公安机关只许把衣服和钱放在门房,却不许见面,是法律规定吗,那请的律师也不能见罪犯吗?知情人说公安机关在审犯人的时候会狠狠的使用暴力手段,在开始关押期间,还要被其他犯人每人轮流毒打一遍,我们应该怎么解释和理解这种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