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已提完折旧,现在我想把此项资产从固定资产账上减除,直接报废就可以吗?需要税务局批吗?

做账做会计分录时需要什么单据?还是什么都不需要直接减除就可以?

可以直接报废,会计凭证要附报废资产清单及内部审批资料,有处置收入的要计提销项税纳税,损失的需要向税务局申报。 根据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第25号公告: 第七条 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可将资产损失申报材料和纳税资料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一并向税务机关报送。
    第九条 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五)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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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07
直接办理报废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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