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使用临时牌照是可以上保险的,只是保险单上不打印车牌号,只打印车架号和发动机号。保险的生效日是从上了正式车牌开始计算的。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一旦出险,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约定给予理赔,但是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首先,出险时间是在保险期限内,并且确定保险已经生效;其次,出险时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临时牌照;第三,出险地点必须是临时牌照许可的行驶区域内。
拓展资料:
一、 临时牌照:
准予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纸质机动车号牌,也称临时行驶车号牌。是指新购车辆在未正式落户前由公安车管部门发放的临时车辆行驶证明。
临时车牌的有效期一般不会超过三十天。有4种:行政辖区内临时号牌、跨行政辖区临时号牌、试验用临时号牌、特型机动车临时号牌。
二、、临时号牌的使用带有时限性和区域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1、从车辆购买地驶回使用地时,需在购买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2、车辆转籍,已缴正式号牌时,需在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以便驶回本地;
3、在本地区未申领正式号牌的新车,需驶往外地改装时,需在本地申领临时号牌,改装完毕,在当地申领临时号牌驶回原地区;
4、在本地购车要驶往外地时,需到本地申领临时号牌驶往外地;反之相同。*
三、新车使用临时牌照不得超过15天,车主应及时向车辆管理机关申请使用正式牌照。过期后,会面临暂扣车辆、罚款200元、扣12分的处罚决定。一般情况下,临时车牌都是不允许上保险的,当临时牌照的汽车需要上保险时,应由车主与保险公司事先单独进行“汽车临时保险”的约定。投保时,车主应将全部的保险条款看清楚,签单时还要看清保单的生效日期,以及保险的附加条款等。保险专家提醒车主,在车辆投保或车险生效前,尽可能不要使用车辆,以免在没有保障的情况下发生事故而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