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2-06
在中国任职或者就业的外国人应持职业签证入境(有互免签证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入境后于市劳动局取得《外国人就业证》或于市外专局取得《外国人专家证》,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
已办理就业证或专家证的外国人,应在入境后三十日内,持就业证或专家证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居留许可。居留许可的有效期限可根据就业证或专家证的有效期确定。
持F、L、C、G字签证者、在中国留学、实习的外国人及持职业签证外国人的随行家属不得在中国任职或者就业。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应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并通过审批,被聘用外国人办理就业证、专家证,到公安机关改变身份后方可任职或者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