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廷生的工作简历

如题所述

1968.11——1971.08,山东省贫下中农工作队队员,招远县永胜联营金矿副矿长、矿长,灵山公社机修厂会计;
1971.08——1973.10,山东省招远县罗山公社组织干事;
1973.10——1974.11,招远县罗山公社党委副书记;
1974.11——1976.04,招远县大秦家公社党委书记;
1976.04——1976.06,烟台地区农办副主任;
1976.06——1982.08,山东省储备物资管理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其间:1977.08—1978.10省委驻齐河县农业学大寨工作团副团长,1980.03—1980.07中央党校轮训班学习);
1982.08——1987.10,共青团山东省委书记(其间:1984.09—1987.07曲阜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函授学习);
1987.10——1988.11,山东省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正厅级);
1988.11——1990.04,山东省农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正厅级);
1990.04——1992.12,山东省水利厅厅长、党组书记;
1992.12——1995.06,山东省菏泽地委书记;
1995.06——1998.04,山东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公厅党组书记;
1998.04——1999.03,山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
1999.03——2002.03,山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兼山东行政学院院长;
2002.03——2002.06,山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兼山东行政学院院长;
2002.06——2007.03,山东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
2007.03——2007.06,山东省委常委、山东省政府特邀咨询;
2007.06——2010.05,山东省政府特邀咨询。
中共十三大、十五大、十七大代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