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大学指定医院

如题所述

二、就医类别:(一)门诊 1、需持本人学生证到学校医务室就诊。按照挂号、就医、交费、取药的顺序,完成就诊流程。药费只需自付10%。 2、病情复杂,医务室不具备诊疗条件时,医务室将开具转诊单到我校合同医院(西城校区:积水潭医院;大兴校区:大兴区人民医院)就诊。

(二) 急诊 1、出现急诊范围(详见附件)内的病情,可直接前往就近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向医院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回校之后,按比例报销。请急诊医师开具“急诊诊断证明书”,作为报销凭据。 2、非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急诊不予报销。

(三) 住院 1、病情需要住院者,请合同医院开具住院通知单,注明押金金额。 2、需要领取支票者,凭住院通知单及学生证由医务室负责人开据支票领取单后,前往财务处领取支票。 3、财务处规定,须交纳支票金额的10%作为押金。领取支票累计总额超过5万元(含5万元)时,须交纳支票累计金额的50%作为押金。出院结账时,所收押金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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