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几个行政区

如题所述

全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其名称及简称分别为:

1、23个省

河北省(冀)、山西省(晋)、吉林省(吉)、辽宁省(辽)、黑龙江省(黑)、陕西省(陕或秦)、甘肃省(甘或陇)、青海省(青)、山东省(鲁)、福建省(闽)、浙江省(浙)、台湾省(台)、河南省(豫)、湖北省(鄂)、湖南省(湘)、江西省(赣)、江苏省(苏)、安徽省(皖)、广东省(粤)、海南省(琼)、四川省(川或蜀)、贵州省(贵或黔)、云南省(云或滇)。

2、5个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疆)、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藏自治区(藏)。

3、4个直辖市

北京市(京)、上海市(沪)、天津市(冀)、重庆市(渝)。

4、2个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澳)。

扩展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分为省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三个级别;中国行政区 划分为省、县、乡三级,详细实行如下原则:

(1)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2)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3)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

2、香港和澳门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国政府已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成立了香港特别行政区。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成立了澳门特别行政区。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_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 百度百科_省份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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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14
这个要看是什么样的级别了
省级31个(4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22个省),未包括台湾、香港、澳门
中国行政区划分为四级:
第一级: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二级:地区、盟、自治州、地级市
第三级: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县级市
第四级:乡、民族乡、镇
中国现行行政区划,属于第一级的共有34个行政单位,即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省级以下为地级、地级以下为县级,县以下为乡、镇。
全国范围内(截止到2003年底的资料)(2005年的资料我正在收集)
省级:34个(包括台湾、香港、澳门)(以下资料台湾、香港、澳门未统计)
地级:333个
县级:2861个
乡级:44067个
第2个回答  2019-10-30
34个省级行政单位。其中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行政区划:
两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
四个直辖市:北京市
上海市
天津市
重庆市
二十三个省:黑龙江省
吉林省
辽宁省
河北省
山西省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海南省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台湾省
五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面积:约960万平方公里
人口:中国大陆地区13亿人(2005年1月6日0时02分)
第3个回答  2020-05-21
华北: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内蒙古自治区
东北: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省
华东: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华中: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海南省
西南: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自治区
西北: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回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特区: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
台湾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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