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章代替签名有法律效力吗?

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我用盖章代替签名去签署文件,例如银行业务办理或者平常的签名等等。可不可以?需不需要把印章拿去派出所备案?银行或者其他的机构能不能不承认盖章呢?

这方面有没有法律条例的?

  我国《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以上规定,签字或盖章是选择关系,意味着要么签字,要么盖章,要么签字盖章同时具备,这三种情况对于合同成立的意义和效力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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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10
个人印章在法律的效力上是可以代替签字的。如果在实践中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最好取得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而不是私人印章。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11-19
那是不需要的,但关键有两个前提:
1、你们双方是否同意你可以用盖章代替签名?
2、在前提一成立的情况下,双方是否对可代替签名的盖章样式达成一致?当然,这通常需要在对方预留印鉴样式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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