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人员和服刑人员概念一样吗?

如题所述

概念不一样。在押人员主要是指被羁押在看守所的人员,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被判决的罪犯(余刑在三个月以内的短刑犯在看守所服刑)。服刑人员主要指已经被法院认定有罪,在看守所或者在监狱服刑的罪犯;服刑人员也包括被判处管制,在居住地服刑的罪犯。
法律分析
在押人员,在法律上称之为羁押人员,法律对羁押人员的期限有相应的规定。服刑人员是指适用管制、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假释和剥夺政治权利五种刑罚方法或措施的人员。其依据考核奖惩情况对社区服刑人员按“三级四等”进行分级管理即:一级宽管、二级宽管、普管、严管。管制,是指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并交由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缓刑,是指对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执行的制度。缓刑制度有以下特点:首先,判处刑罚,同时宣告暂缓执行,但又在一定期限内保持执行的可能性。其次,缓刑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小,具有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刑罚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再次,原判刑罚的不予执行是以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或者未被发现漏罪,或者发现漏罪,则应撤销缓刑,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如果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且情节严重,则应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一定的刑期之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经人民法院裁定有条件的予以提前释放的刑罚执行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五十五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十三条 收押人犯,应当告知人犯在羁押期间必须遵守的监规和享有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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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01
概念不一样。
在押人员主要是指被羁押在看守所的人员,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被判决的罪犯(余刑在三个月以内的短刑犯在看守所服刑)。
服刑人员主要指已经被法院认定有罪,在看守所或者在监狱服刑的罪犯;服刑人员也包括被判处管制,在居住地服刑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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