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儿子在学校中午上食堂吃饭被校车车轮碾压到左脚致脚指骨折!可以提出赔偿吗!医生说康复期3个月!

如题所述

毫无疑问,可以提出赔偿,学校都买有保险可以赔付,具体问题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 12 号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十八条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与受伤害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自愿,可以书面请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但不承担解决户口、住房、就业等与救助受伤害学生、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无直接关系的其他事项。
学校无责任的,如果有条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和可能的原则,对受伤害学生给予适当的帮助。
第二十七条
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予以赔偿后,可以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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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29
肯定可以的啊。
发生地是在学校,学校有责任,校车属于学校管理的交通工具,学校更加有责任,所以即使你不主动提出,他们也得作出赔偿。除了学校的赔偿,学生应该买有保险,还能报销得到部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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