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有一个员工申请辞职,申请书已经写了,老板也同意了,但是没有交接就走了,我该怎么办呢?

如题所述

得看他和公司有没有签合同,如果没有签,他随时可以走人,无须所谓交接不交接,甚至申请都不用写,打声招呼就可以。如果签了合同,且已经转正,就得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满一个月后才能走。追问

签合同了,问题是人家当天说完当天就走了,我问的时候,跟我说:早就跟老板说完了。现在老板追我,哎,无语。

追答

那他负有责任的,看看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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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22
找其回来办理工作交接,如因未办理工作交接造成公司损失找其负责
第2个回答  2012-03-22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员工自通知到公司要辞职的那一日起算30天后即解除了劳动合同。比如甲要9月1日向公司提交辞职书,通知公司说自己要自10月1日起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了。
追问

他就交了一个申请书,然后没交接就走了,现在老板追着我,让我找他交接,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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